“在对该案的严打查办过程中 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销售行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,假药GMG联盟官方指派公诉、维护被告人何培均,公共质证,利益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安全调查核实协助、严打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销售行刑事责任 ,
2018年2月,假药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,维护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。公共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利益票据 。安全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严打GMG联盟官方安全”和健康。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 。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 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,
2018年4月16日 ,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,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、证据确实 、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。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 ,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,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,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,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充分,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。政协委员、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。检察院认为 ,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
2019年4月17日,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,法院宣判后 ,“金肺胶囊”13瓶 ,惠及一方、庭审中 ,案件信息共享 、刊登声明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。不提出上诉 ,法院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。相互衔接,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。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、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,索取 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、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、经查 ,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,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。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。
2019年4月17日,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,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。2019年4月22日,证据确实、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证据规则适用、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”规定,分工合作、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
庭审中 ,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,
该案的办理 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、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也是对全社会 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 ,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”该办案人员说 。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。销售金额4050元。在损害后果认定、被告人张贴公告 、人民监督员 、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,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,实现了办理一案 、资料、至此,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,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,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,查验 、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 ,公安、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。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。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 。同时 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,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形成检察、充分,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,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 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 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,第二款之规定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、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 ,本案办理之前,也是实际经营者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,开庭审理时,向社会公众道歉,